莆財預〔2019〕107號
各縣(區、管委會)財政局:
根據《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下達2019年動植物疫病防控專項資金的通知》(閩財農指〔2019〕7號精神,為了切實加強基層動物防疫工作,提高村級動物防疫員待遇,現下達基層動物防疫員市財政補助經費13.73萬元(詳見附件),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此項補助經費專項用于增加村級動物防疫員補貼,在每名村級動物防疫員每月補貼100元的基礎上增加50元,提高到每月150元。補貼期限為2019年12個月,每個行政村補助1名村級動物防疫員補貼。
二、各級財政的補助標準:對省財政轉移支付補助縣省級財政補助70%,市與縣(區、管委會)財政各補助15%;非省財政轉移支付補助縣,省級財政補助40%,市與縣(區、管委會)財政各補助30%。
三、該轉移支付,列2019年“1100299其他一般性轉移支付收入”科目;支出時,列“2130108病蟲害防治”科目。請加強資金監管,確保資金及時足額到位,專款專用。
附件:2019年村級動物防疫員市財政轉移支付分配表
莆田市財政局
2019年10月10日